星期二遺失了心愛的雨傘....... 焦急的我到商場四處尋找,但也失望而回.......
這把雨傘是丈夫多年前送給我的.......
記得每次在商場經過,我也會進店內流覽我心愛的韓國公仔精品,就是這把雨傘吸引了我多次,很想很想擁有它,但心想價錢太貴,我這個大頭蝦可能很快會遺失.........
丈夫知道後,靜悄悄地把它買了回家,給了我一個驚喜!!
我很小心地用了這麼多年......沒想到今天終於遺失了.......
那間商店今天已經結束營業了........代表這把雨傘不會再出現.........
但丈夫對我的愛,卻是永藏於我心底......力久常新!
1 comment:
雨傘失去了,相機失去了,電話失去了,結婚介指失去了...
有甚麼打緊?只要送物者還未曾失去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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